四川省人大常委会前官员刘中伯因违纪违法被双开处理
根据四川省纪委监委的通报,最近经过四川省委的批准,四川省纪委监委对刘中伯展开了关于其严重违纪违法的立案审查和调查。调查结果显示,刘中伯已完全丧失理想信念,背弃了自己的初心与使命,未能有效履行全面从严治党的主体责任,严重违反了党的政治规矩。更令人震惊的是,刘中伯在卸任后仍然插手干预其任职地区的事务,表现出对党不忠诚的态度,并采取串供的方式对抗组织审查,长久以来参与迷信活动。
刘中伯还违反了中央八项规定的精神,曾多次违规出入私人会所,缺失了应有的组织原则,隐瞒了与个人相关的事项,未能如实说明情况。在组织的函询中,他未如实回答问题,并利用职权为他人工作调动谋取利益,甚至收受财物。他在廉洁自律方面严重失守,利用职务之便为亲属谋取利益,参与权色交易,为他人提供违反规定的利益,并要求安排高档宴请。
调查还揭示了刘中伯在市场经济活动中违规干预和插手的情况,其私德不修,追求享乐,形成了严重的家族腐败现象。由于贪欲的急剧膨胀,他将公权力变成了个人谋利的工具,利用职务便利及地位形成的便利条件,为他人在项目承揽和工作调动等方面提供帮助并收取巨额财物。
因刘中伯严重违反了党的政治纪律、组织纪律、廉洁纪律、工作纪律和生活纪律,构成了严重的职务违法,并涉嫌受贿犯罪,且在党的十八大后未有收敛,性质恶劣,影响极大,应当严肃处理。依据相关法规,省纪委常委会经过审议并上报省委批准,决定对刘中伯开除党籍,并由省监委做出开除公职的处分,同时终止其作为四川省第十二次党代会代表的资格。他的涉嫌犯罪问题也将依法移送检察机关进行审查起诉。
刘中伯,男,汉族,生于1962年9月,来自四川仪陇,拥有在职硕士研究生学历。1981年参加工作,并于1983年加入中国共产党。他的履历包含四川省蓬安县委书记、县人大常委会主任、四川省委组织部副部长等多个职务。自2016年6月至2022年3月,他担任四川省宜宾市委书记,随后在2022年3月担任四川省委党建领导小组副组长。2023年1月至2026年2月,他作为四川省人大常委会委员、经济委员会主任委员。2026年2月9日,刘中伯因涉嫌严重违纪违法,接受四川省纪委监委的纪律审查和监察调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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